青岛市公安局部门有办公室、纪委、政治部、督察室、信访处、行政处、装备财务处、审计处、法制处、宣传处、信息通信处、网络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户政处、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科技处、监所管理支队、刑警支队、禁毒处、交警支队、特警支队、警卫处、警官培训中心。青岛市公安局设置12个分、市局,下设215个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二)组织、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案件侦破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