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隶属河北省石家庄市。地处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东麓、滹沱河上游,辖区面积2648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6月,平山县下辖12镇、11乡,户籍总人口502981人(2018年)。处于新华夏系太行山隆起带北东方位阜平隆起和井陉凹陷的过渡地带,地势自东向西北逐渐增高。境内河流属海河流域子牙河水系,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
春秋为晋蒲邑,战国赵置番吾地。西汉置蒲吾县,隋置房山县,唐至德元年改为平山县。平山县是中国革命圣地--西柏坡所在地、两个务必诞生地、华北人民政府在平山县成立、新中国从这里走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环京津、环渤海开放县、中国小水电试点县。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政府批准平山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2018年,平山县地区生产总值2189611万元,比2017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2390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24944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12277万元,三次产业比为:7.0:5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