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位于祖国西北边陲,是塔城地委、行署所在地。1764年(清乾隆二十九年),清政府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清政府设塔尔巴哈台抚民直隶厅,1913年4月(民国二年)改直隶厅为县。1950年5月成立塔城县人民政府,1984年撤县建市,1992年被国务院列为沿边进一步对外开放城市,巴克图口岸被确定为国家一类口岸,距离塔城市区12公里,是新疆离城市较近、通商条件优越的陆路口岸之一。同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全市辖2镇、4乡、3个街道办事处、1个齐巴尔吉迭新区,107个行政村、13个农村社区、18个城市社区。
2020年,生产总值完成值106.6亿元,同比增长4.9%;固定资产投资30.47亿元, 同比增长2%;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77亿元,同比增长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2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1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0.73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9470元、18610元,分别增收4.3%、8.1%。
政府办公室职责:
1、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政府领导报告。
2、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文电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审核、草拟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件。
3、负责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记录、翻译、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4、研究各乡镇、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
6、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
9、负责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各级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10、负责信息督查工作。
11、负责管理电子政务工作。
12、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13、办理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