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平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57年9月出生,籍贯陕西扶风,大学学历。2012年4月任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厅),2012年2月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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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财务处)
人事处
政策法规处
食品安全协调应急处
肉制品及加工食品监管处
乳制品及饮品监管处
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处
餐饮服务监管处
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处
保健品监管处
药品化妆品注册处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
医疗器械监管处
投诉举报和广告监管处
稽查局
机关党委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省新药审评中心
局药品认证中心
局信息培训中心
省食品监督所
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设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级),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受省政府委托,代省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省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