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邢益强
副会长:
毕亚林、 詹礼愿、王志军、文震殊、黄建水、官选芸(女) 、黄山、林泰松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立新、卢坚、卢跃峰、刘孟斌、陈广鹏、陈克宇、陈茵明(女)、周兵、姚忠平、唐健锋、谈凌(女)、蒋泓(女)
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马晓艳(女)、王云松、文阳、邓传远、邓柏涛、白仲清、刘晓军、杜玉明、杨闰(女)、杨亮、肖胜方、余苏(女)、邹阳、陈建华、陈健斌、周磊、钟扬飞、聂卫国、徐武、黄爱华、彭波、谭日兴
总监事:陈默
副总监事:高海生
监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李苏、杨年峰(女)、杨锡锋、肖文齐、钟琦、唐军、黄志强
会员部、维权部、纪律部 、业务培训部、宣传部、外联部、实习考核部、信息部、行政部、文档管理部、财务部、党团办
1、 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2、 承担律师行业管理工作;
3、 收取、管理、使用本会的会员费用;
4、 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 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6、 鼓励、支持会员积极参政议政;
7、 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
8、 举办律师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9、 与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10、 受理对会员执业过程中的投诉或举报,调处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11、 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办法;
12、 宣传律师工作;
13、 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期满考核工作;
14、 司法行政机关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广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由广州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是广州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8年,1988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广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广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广州市律师协会自1994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进行了多次改革,律师协会从以往依附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独立走向自律性的行业化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2003年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更确立了代表常任制度,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落实。
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广大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民主、规范、务实、廉洁的原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
广州市律师协会主要职责:
1、 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2、 承担律师行业管理工作;
3、 收取、管理、使用本会的会员费用;
4、 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 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6、 鼓励、支持会员积极参政议政;
7、 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
8、 举办律师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9、 与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10、 受理对会员执业过程中的投诉或举报,调处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11、 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办法;
12、 宣传律师工作;
13、 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期满考核工作;
14、 司法行政机关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