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 李富春
办公室、专委会(专家委员会、中央空调专委会、家电维修专委会、水家电专委会) 、信息部
(一)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
(二)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认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人大、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三)代表行业企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应诉活动,或者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看出调查申请;
(四)根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技术标准;
(五)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
(六)通过法规、法律的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
(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关系;
(九)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Household Electric Appliance Profession Association,缩写:SHEAPR。)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法规,由家用电器行业及与本行业有密切联系的其它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坚持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保护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SHANGHAI HOUSEHOLD ELECTRIC APPLIANCE PROFESSION ASSOCIATION(缩写SHEAPA) ,成立于1985年8月,为本市家用电器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协会现有国有、民营、台商、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各种所有制会员单位530余家,包括各类品牌家电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设计安装、家电维修企业,会员包括上海、长三角及外地在沪企业。上海地区会员年产值占行业的87.5%。协会下属有家用中央空调、家电维修、水家电专业委员会3个专业委员会,目前分别有会员中央空调210家、家电维修220余家、水家电70余家。
协会宗旨是协调行业、诚信服务、遵章守法、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整理、统计行业基础资料,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提出发展行业规划与建议,反映企业的诉求;制订行业质量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家用中央空调设计安装维修及家电维修企业的资质评审,制订行规行约,协调价格自律管理,维护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技术培训和咨询,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
本协会建有“上海家电网”(www.shjd.org),定期出版“上海家电”(月报)、“家用中央空调”(双月刊),“上海水家电”(季刊),向会员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定期组织与行业有关的信息发布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信息交流活动;组织举办家用电器产品国际、国内各类展览会,为会员拓展市场,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