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张斌
副会长:张宇、马云、王兆海、马化腾、闫冰竹、许家印、杨受成、陈士富、黄定山、潘建伟、李玉英、张振新
(一)研究探讨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接受政府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联合、组织会员,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优秀文化产品供应,以切实的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三)建立合理机制,解决会员在市场渠道、投融资、人才等方面的瓶颈,支持一批优秀的会员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优秀的文化企业家;
(四)积极推动、鼓励会员之间的合作,鼓励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深入合作,培育更加完善的文化产业链;
(五)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协会会员的成功经验,搭建网络平台,帮助会员推广产品和服务;
(六)优先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和边远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其政策需求和产业需求,挖掘、传播民族文化。
(七)开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开展行业自律,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八)组织信息交流,制订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开展咨询服务;
(十)积极推广与展示先进的文化科技,开展文化艺术、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会员单位的企业素质;
(十一)发展与外界的友好往来,组织企业间文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推动横向经济合作与技术进步,与国外相关团体、机构建立友好往来关系,推动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
(十二)依照有关规定收集、编辑、出版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市场信息、刊物和资料;
(十三)为协会会员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
(十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开展有利于本会的其它活动和公益事业。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文化产业协会,英文名称:China Cultural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CI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从事文化产业相关的优秀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在发展文化产业进程中,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整合行业力量,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加强文化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和发挥优秀文化企业的示范作用,推动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为尽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积极贡献。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中国文化产业协会成立于2013年6月29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文化产业领域的国家级协会。协会会员均为国内优秀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如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中国科技大学、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总政歌剧团、阿里巴巴、盛大网络、恒大集团、深圳腾讯、乐视集团、北京银行等,这些企业遍布演艺娱乐、电子商务、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影视传媒、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等文化领域,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和引领示范作用。
中国文化产业协会以发展中国文化产业、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为己任,以“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统筹协调、创新发展”为宗旨,以建设成为文化领域的国际知名社会组织为要求,着力建设跨越政、商、学界的交流平台,通过发展国际传播、交流合作、产业研究、文化金融、产业投资、实体运作六大核心业务,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激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