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1日,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谢国民再次当选会长。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郭东坡任协会名誉会长,泰国正大集团董事长谢国民任会长,陈永栽、林文镜、许荣茂、张晓卿、黄志源、黄如论、李文正、陈江和、郭孔丞等为常务副会长,协会拥有各类会员三百。
(一)宣传、贯彻中国政府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受政府部门和会员企业的委托,在境内外举办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和投资促进活动,协助会员在国内外开拓业务;为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工商界人士来华投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组织会员交流依法经营、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劳资关系,以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经验;推动企业增强自我保护、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表彰先进,相互交流、共同发展;
(三)维护会员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接受会员的申诉和委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华侨华人、港澳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并提供法律服务;
(四)根据会员事业发展的需要,举办培训班、讲习班,组织研讨、考察活动等,不断提高会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相互了解,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六)开展同国内外有关机构、团体的友好往来,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华侨华人、港澳人士在境内投资及其合法权益维护情况的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编辑出版会刊及其他有关侨商投资企业经营和活动的宣传资料;
(八)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OVERSEAS CHINESE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简称为COCEA)。
第二条 本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由华侨、外籍华人、港澳人士在境内投资企业,从事侨商投资服务工作的机构,海外侨商企业在境内从事投资贸易业务的机构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侨务、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会员和投资者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和投资者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国内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加强会员与政府机构以及会员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会员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国际经济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侨办)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是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35号。
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管,由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中国境内投资的企业、知名侨商和各地侨办主管的侨商组织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团组织。经国务院同意和国家民政部批准,2008年1月16日在北京成立。习近平、俞正声、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多次接见协会代表,给予肯定和鼓励。
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反映侨资企业要求,沟通侨资企业与政府的联系,促进侨资企业之间的合作,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业自律等。
协会领导层经过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首任会长是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国民先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包括陈永栽、李文正、许荣茂、张晓卿、陈有庆、陈江和、陈丽华、周泽荣、林文光、郭孔丞、黄如论、黄志源、曹德旺、林树哲、张茵、陈经纬、陈卓林、古润金、施恭旗等一批在中国国内投资较大、成就突出,在海内外有相当影响的知名侨资企业家,协会三百余家企业会员大多是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和规模的侨资企业。全国各地九十余家侨办主管的侨商组织是本协会的团体会员,他们联系着在中国投资成功的一万多家侨资企业。
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国务院侨办和民政部的指导下,秉持“联谊、服务、合作、发展”宗旨,积极开展各项会务活动。如稳步推进“世界华商中心”项目、主办第十二届世界华商大会;推荐会员参加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建国六十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开闭幕式、抗战胜利七十周年阅兵观礼等大型活动;沟通企业与政府关系,反映侨商诉求,支持会员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搭建会员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为会员提供各类资讯、寻找投资商机;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稳步推进全国侨商组织网络建设等。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已成为中国政府与广大侨商沟通的重要桥梁,成为侨商之间联谊合作共赢的平台。如今,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正朝着“中国侨商之家”、“温暖和谐之家”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