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7月,被授予“山东省二轻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1991年8月,被山东省第二轻工业厅授予“优秀厂长”称号;
1994年,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评为“山东省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
1995年,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1996年,被授予三等功奖励、“山东省机械工业第二届十大优秀企业家”、“全国一级星星火炬奖章”、“山东省优秀厂长(经理)”;
1998年,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当选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9年,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0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2002年,被评为“首届全国机械工业明星企业家”;
2004年,被评为“首批中国机械工业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
2005年,光荣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刘义发,男,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授予“山东省二轻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山东省机械工业第二届十大优秀企业家”、“全国一级星星火炬奖章”、“山东省优秀厂长(经理)”,“全国劳动模范”,“首届全国机械工业明星企业家”
人物履历
1958年8月,在高唐城关修配社参加工作。
1964年10月至1971年9月,在高唐县砖瓦厂担任会计。
1971年9月至1973年12月,在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建筑系学习。
1973年12月至1982年4月,任高唐县建筑公司副经理。
1982年4月至1992年2月,任高唐县工具厂厂长。
1992年2月至1993年5月,任高唐县时风机器总厂厂长。
1993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山东时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9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兼任中国农机协会副会长、中央党校经济研究中心顾问、高唐县工商联合会名誉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