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杨波
1、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下设秘书处
秘书处下设:综合部、会员及培训部、节目部及对外合作与研究部。
2、节目评议专家委员
3、网络剧微电影委员会
4、网络视听节目版权委员会
5. 公益广告委员会
理事成员单位:央视网、央广网、国际在线、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台湾网、凤凰网等、北京网络广播电视台、湖南芒果网络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网络电视台、江苏卫视网络电视台、浙江卫视网络电视台等、腾讯、优酷土豆、爱奇艺、PPTV、搜狐、百度。
(一)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行规行约,严格行业自律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二)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会员产生的国际业务纠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支持;
(三)共同抵制盗版,倡导版权保护;
(四)组织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术研究与业务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加强与国外相关产业的业务交流,增进往来,促进合作;
(六)协调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调解纠纷,避免恶性竞争,促进本行业的共同发展;
(七)开展行业内的节目交流及技术交流活动;
(八)为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的发展,组织举办有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研讨会、市场推广活动及市场调研活动;
(九)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 Netcasting Service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是CNS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有志于推动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的有关单位和人士,按自愿结成原则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中国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会员单位的国际、国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加强国内外业务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本行业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立于2011年8月19日,是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是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组织,也是我国互联网领域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之一。现有会员单位604家,包括中央电台、国际台、中央电视台等广电播出机构,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优酷网、爱奇艺等门户网站及视频网站,中影集团、光线传媒等节目内容制作机构、以及中兴、蓝汛等技术服务企业。
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在政府与企业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国内外业务和学术交流,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协会自成立以来,不断推进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单位树立媒体责任,共同抵制不良内容、打击盗版、倡导版权保护。先后发布《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自律公约》、《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网络视听公益广告传播的倡议书》等,得到会员单位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受到中央领导和广大网民的好评,进一步推动了网络视听行业正气和正能量的兴起。
为了配合相关法规的实施,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协会出台了相关网络剧、微电影管理规则的实施通则,并举办了18期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班,培养了2329名审核员,基本建成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的审核员队伍,为确保网络节目播出安全提供了人才保障。
此外,协会还积极开展行业调研、节目评议、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和栏目推选活动、公益广告大赛等。2013年11月,协会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举办了网络视听领域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国家级行业盛会---“首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大会成立了微电影网络剧委员会及网络视听版权委员会,举办了中国网络视听产业年会及中国网络视听节目及新技术展示交流会,发布了中国网络视听年度人物及中国网络视听年度创新典范,颁发了2013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推选活动的各大奖项,推动了行业创新、内容建设及业界交流,使协会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会员凝聚力不断提升。
今后,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加强对优秀网络视听原创节目制作、传播的引导和扶持,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