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标:合肥国税
服务理念: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造福于民
服务对象:企业、个体及其它团体机构
服务区域:合肥市
主打事业和服务: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心优势介绍:
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1994年8月,原合肥市税务局分设为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其中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2006年,市局机关和所有县、区局均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7年,市局机关和7个县、区局被评为“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占合肥市省级文明单位总数的十分之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4.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以及中央与地方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2002年以后新办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
10.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3.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工作;组织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14.承办省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经典案例:
12月28日,市局在九楼会议室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杰,省局教育处处长李奇和办公室主任张福伟出席会议。市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局直属党委、人事处、监察室和党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成绩荣誉:
11月30日,合肥市国税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全市国税系统全员岗位练兵能手竞赛活动圆满落下帷幕,来自全市国税系统各单位的1159名干部职工参加了10个场次的岗位能手竞赛。省国税局教育处处长李奇,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先柏,市总工会副主席戴建军,市国税局副局长段智红等亲临赛场巡考,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主考官参与各赛场监考。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1-12366
负 责 人:袁先柏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ah-n-tax.gov.cn/hfgsww
芜湖市工商行大全政管理局局机关位于芜湖市九华中路200号 ,设置内设机构10个和纪检组(监察室),直属机构5个。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相应责任。
(三)承担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实行人员、编制、机构、经费四垂直管理体制。
全市地税系统主要负责营业税等13个税种、养老保险等5大险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3项规费的征收;负责代征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散装水泥基金、水库库区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已停征)、垃圾处置费等6项规费(基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先后荣获“全国文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的决定,于1994年9月在原中山市税务局的基础上分设组建而成,是主管中山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局机关位于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
1994年7月30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政策,编制全省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制定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加强全省税收机构的行政管理与机构编制等诸项事务。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