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江苏省公安厅设直属行政单位3家,分别为省看守所、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局。
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
职能:负责江阴大桥守卫、巡逻执勤和警卫任务,维护桥区治安秩序等。
地址:泰州靖江市同康路18号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局
职能:负责维护机场治安、交通秩序等。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纬六路
核心优势介绍: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公安网 江苏公安
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内设机构
江苏省公安厅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科技、信访、反恐怖、边防管理、消防、警卫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江苏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列入江苏省公安厅序列。
部分主要部门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指挥中心: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和应急机制建设工作等。
政治部: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等。
警务督察处: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
治安管理局(治安警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实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刑事侦查局(刑事警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恶性大要案件、跨区域系列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经济犯罪侦查处(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和重特大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侦查部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等。
禁毒处(禁毒总队):组织、指导全省禁毒工作,侦查涉毒大案要案等。
出入境管理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处):组织、指导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工作等。
监所管理处(监所管理总队):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组织、指导全省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侦查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
法制处:规划、指导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起草、审核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和劳动教养审批等。
科技处: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对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与工程进行技术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信访处(投诉举报中心):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依法受理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工作等。
机构职能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省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四、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五、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省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九、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省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
十四、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经费和信息通信保障。
十七、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八、查处或督办全省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典案例:
日前,经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批准,南通市公安局与罗马尼亚都博伊斯提市警察局,就两地警方交流互访、执法培训、禁毒、反恐、防范邪教、打击跨国犯罪、境外追逃追赃等工作签订了双边警务合作协议。
成绩荣誉:
江苏省公安厅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5-83526888
负 责 人:王立科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jsg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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