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核心优势介绍:
徐州财政局主要职能:(一)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四)、提出地方性财政税收立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六)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管;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七)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八)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
(九)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涉外财政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办理国家债务的有关业务;负责全市世界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
(十二)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
(十三)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委派工作。
(十四)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编辑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后勤等工作。
预算处
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 、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市对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结算工作,落实市对县(市)区和开发区的各类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治税工作。
国库处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全市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管理处
负责建立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基本信息库,对基本信息库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支出预算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单位(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数据日常审核及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并调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承担市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综合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和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税政法规处
承担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办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性财税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核上报有关财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领导分工编辑
韩冬梅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人事教育处、国盛公司、市产权交易所;
盛廷建同志,分管政府采购管理处、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工贸发展处、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珠算协会;
陈元民同志,分管农业处、基层财政管理处、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会计处、市财政会计教育办公室(市中华函授学校)、市财政会计学会;
姚宾礼同志,分管国库处、基本支出管理处、税政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社会保障处、市财政支付中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协助韩冬梅同志抓预算工作;
王忠沛同志,分管办公室(信息处、信息中心)、行政政法处,协助韩冬梅同志分管国盛公司、市产权交易所,协助抓综合治税工作;
张晓光同志,分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监督检查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陆新洋同志,分管金融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教科文处,协助韩冬梅同志抓人教工作;
季洪志同志,分管经济建设处、绩效管理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经典案例:
3月24日上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经建、评审工作局长、经建科长、评审中心主任、市评审中心聘请的专家和协审机构人员参加了评审业务培训会。
成绩荣誉:
徐州财政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16)83732635
负 责 人:李京城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xzcz.gov.cn
周文耀,香港电脑学会院士,香港交易所前任行政总裁,2005年被港府授予银紫荆星章,2010年授予金紫荆星章。
庄心一生于1955年4月,上海奉贤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强硬派领导,证券界的“老人”,一直在金融、证券领域工作,经验老到,说话观点鲜明,做事雷厉风行。
庄心一简介:
庄心一生于1955年4月,上海奉贤人。
1985年9月入党。
1971年8月参加工作,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1-1975年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四师知青。
1975-1978年为内蒙查干诺尔碱厂工人。
1978-1982年在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专业学习。
1982-1986年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投资一部干部、副科长、科长。
1986-1992年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信贷部副主任。
1992-1993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
1993-1995年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5-1997年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7-1998年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正局级)兼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主任。
1998年起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1993-1998年先后在职攻读西南财金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研究生和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博士研究生)。
2002年7月-2003年12月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
2003年12月-2005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2005年2月起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把握好创新与风控关系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加拿大证券学会12日至13日在海南博鳌共同举办“中加证券研讨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到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在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有所拓宽,着力点更为清晰,监管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就下一步证券行业监管与创新的发展问题,庄心一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均衡关系。2004年以来,证监会明确鼓励证券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方式、业务产品、组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创新,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创新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国内证券公司在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他表示,在促进证券公司创新活动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始终没有放松风险管理和相关的监管措施,要求证券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吸收借鉴国内外金融创新的经验教训,从中国证券市场实际、客户实际、公司自身实际出发,在创新活动中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做到在公司内部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过程能监测、风险可承担,在公司外部信息真实透明、客户知情适当、监管有效覆盖。
“现在看来,这种监管要求和安排是恰当的,既维护了证券公司创新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又实现了证券公司对业务创新风险进行充分论证和自我防范的刚性约束,为今后证券业的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了较为合理可行的路径,”庄心一表示。
二是要把握好证券业专业中介服务的功能定位。他认为,证券公司应当坚持基础性主导业务,形成牢固稳健的盈利模式,以此为基础奠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以此为依托逐步拓展业务范围和经营空间。证券公司的基本职能就是为证券市场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承销保荐等专业中介服务是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核心业务,也是证券公司的优势所在。
他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个新兴市场,证券公司证券中介服务这一主业的潜力和空间很大,证券公司完全有条件着力做大、做精、做优,拓展其深度和广度,并在这过程中培育客户、增强实力、捕捉商机,稳健持续地拓展新的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实现与市场同发展,与客户共成长。因此,证券公司要客观分析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劣势,按照自身实际能力和市场发展需要,在证券市场中介服务的广阔领域中,确定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扬己所长,避己所短,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和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要落实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依据去年颁布的规则,目前国内证券公司正在推行合规管理制度,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内部制度和流程,设立了合规部门与合规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要认真下功夫将合规制度的各项要求全面、持久地落实到位。各证券公司要做到主动防止违规、及时发现违规、迅速纠正违规,并严格实施违规问责制,将违规的概率和损害压缩至最小。
他表示,证监会将和各证券公司共同维护合规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努力形成公司自律与外部监管有机协动的良好格局,持续提升我国证券公司自我管理、规范发展的能力。
四是继续稳步推进中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和现行对外开放政策,支持证券公司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务实可行的多形式合作,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探索跨境业务,培育国际业务能力。
庄心一指出,长期以来,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吸取海外市场的监管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工作,努力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在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有所拓宽,着力点更为清晰,比如:合理把握行政监管与公司自我约束的关系,力求监管到位而不越位;探索有效机制,准确处理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增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对外开放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培育和增强跨境业务能力;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对监管规则进行评估与改进完善;强化监管协作,充分尊重和支持自律组织的工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监管方法,维护监管公正性,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姚刚,山西文水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党委委员。2015年12月,国务院免去姚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2018年9月28日,对被告人姚刚以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
刘新华,河北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肖钢,曾任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物价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
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