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是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核心优势介绍: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成立于1949年6月16日,文革期间被撤销,1977年11月复校。1986年,经市委和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委党校兼办上海市行政管理干部学院。1989年,上海市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上海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是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上海行政学院是上海市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2013年,市委党校第一至第五分校的正式成立,初步形成了上海市级党校“1+5”集团式办学新格局。
总校校园位于上海市区西南部的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占地面积约209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综合楼、图书馆、大礼堂和学员宿舍,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可以同时容纳1400名学员住校学习。校院现设行政管理部门15个,教学科研部门11个,后勤服务部门1个;有教职工340余人,其中,专职教研人员100余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上海领军人才3人;另聘请80余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市委党校第一至第五分校均为独立预算的事业单位,校址分别位于青浦(第一分校位于沪青平公路688号、第二分校位于外青松公路7989号)、徐汇(第三分校位于虹漕南路123号、第五分校位于梅陇路161号)和长宁区(第四分校位于凯旋路30号),五所分校占地面积合计约183亩、建筑面积合计约8.3万余平方米。
近年来,校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办学方针,坚持“现代化、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理念,坚持弘扬“忠诚、求实、开拓”的校训,以“落实十二五规划,坚持党校姓党,体现行政学院特色,使办学水准处于全国前列,具有国际水平”以及建设“亚洲一流行政学院”奋斗目标为引领,以推进实施“教学品牌战略、科研聚焦战略、高素质队伍建设与名师战略、科学高效的管理服务战略、党建工作科学化战略”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保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战略要求,坚持“党校姓党、党性铸魂”,坚持“目标、功能、特色”三位一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提高科学办校水平,充分发挥上海市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理论创新的重要基地作用和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为上海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提供了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办公室(校院工作处、外事处)
1、组织研究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撰写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协助校(院)领导组织安排和综合协调学校日常工作;
4、负责对本市区县大口党校业务指导工作的协调,校(院)系统工作的日常联络,承办或协办校(院)系统重大活动;
5、协助校(院)分管领导做好外事工作,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涉外培训工作;
6、负责校(院)综合性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的撰写、核发;
7、负责编制校年鉴和制度汇编;
8、负责了解、反映和督办领导交办有关部门的工作;
9、负责校(院)文秘、文印、信息资料、党校简报、内部情况通报、综合统计、校(院)档案、文件管理及校(院)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
10、负责校级会议的协调安排以及摄影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校(院)接待工作;
12、负责学校信访工作;
13、负责办公用房的分配;
14、承担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处
1、负责校(院)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2、干部、教研、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3、干部和教研人员的录用、培养、培训、考核、调配、奖惩、任免、统计、考勤等管理工作;
4、校(院)干部和教研人员出国(境)培训、考察的选派、政审工作;
5、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专业技术等级聘用的管理工作;
6、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研究员)等外聘人员的聘任工作;
7、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与老干部活动室日常管理工作;
8、工资福利、地方津补贴、校内分配政策的制订与管理工作;
9、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党校系统师资库的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培训与业务指导工作。
信息化管理处
负责全校(院)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年度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信息化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等,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信息化有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全校(院)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在市财政局和校委会、常务副校长、协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校的计划财务工作。
二、加强校院财务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使各项经济行为和财务收支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根据校院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编制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和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管理,按期编报各项财务预算、决算报表。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准确地提供各类会计信息,如实反映校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四、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做好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各项收入的管理,保证学校各项收入的合法与合规;按照财经法规、校院有关规定和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合法合规使用各项资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保证校院各项工作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各项财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协管、分管或其他有关校领导汇报,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依据。
六、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断规范岗位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徇私枉法、损公肥私等行为。负责对全校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校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七、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核算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八、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内控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并做好各类校内结算工作。
九、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做好各类票据和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工作。
十、对全校二级会计机构实施业务领导,监督其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财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一、接受学校指派的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典案例:
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支部与空军上海基地某部开展互学、互帮、互促“三互”活动。活动旨在学习部队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奉献牺牲的精神,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锤炼我校机关工作人员的核心价值观。
成绩荣誉:
我校在海兴大厦举办了题为“谈判中的沟通技巧和跨文化沟通”讲座。由法国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师、法国埃塞克工商学院谈判教学与研究中心亚洲分部主任赵大维博士主讲。
上海市委党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1-22880000
负 责 人:徐泽洲
E_mail:swdx3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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