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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地产经纪协会大数据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CHENGDU REAL ESTATE BROKER TRADE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为CRBA)成立于2001年9月,是接受成都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职能,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现任法定代表人及会长为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毛勇。

本会自成立伊始就坚持以 “行业规范发展,百姓安心交易”为宗旨,以“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人员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发挥政企桥梁纽带作用,下达政策法规,上呈行业诉求;

2、开展各类行业培训、交流、考察、评优等活动;

3、搭建行业诚信体系,开展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及星级评定工作;

4、调解行业纠纷,维护会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定期制定刊物分享行业观点、宣传优秀人员。

我会先后承办了2015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2017年成都市慈善总会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基金扶持项目,先后荣获“二〇一二年度专委会组织活动一等奖”、“2015年度成都信用创建先进单位”称号、“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A级”荣誉称号、“2017年度先进通联单位”称号、“2018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称号、“2019年度优秀社会责任机构奖”、“2019年度成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称号、“住建系统‘抗疫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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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筑协会大数据

武汉建筑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4月20日, 2017年8月28日经第七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易文权同志连任会长。英文名称:WuH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WHCIA。

    本会是武汉地区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工程勘察、设计、科研、教育等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武汉地区性行业组织,是在武汉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15年被武汉市民政局审定为AAAAA级行业协会。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适应经济新常态中,面向全行业。坚持“双向”服务,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诉求,维护全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武汉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其支柱产业作用,为“两型社会”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武汉市民政局,并接受其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春晓路与海棠路交叉口南100米武汉设计广场一栋十一楼。

    本会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的代表为基本职能。本会的基本业务范围是:

    (一)研讨改革和发展建筑业的理论、方向、方针、政策,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二)协助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组织制订和实施行规行约;

    (三)引导和推动企业面向市场,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推进建筑业的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的竞争力;

    (四)协助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企业技术进步、人才成长和提高企业素质服务;

    (五)组织发展建筑业的公益事业,开展咨询服务和其他有益于行业发展的活动,推进“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开展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开展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黄鹤奖工程的评选、表彰;

    (六)在国家法律、法令指导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内部和行业之间的关系;

    (七)出版会刊、建讯,办好协会网页,组织信息交流;

    (八)发展与全国各地建筑业社团和海外民间社团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或会员委托和委办的事项,积极行使政府转变职能中转移的职能;

    (十)其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办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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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业协会大数据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上海物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 ASSICIATION,缩写为 SPM 。

本会性质: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党组织,负责协会党建工作,指导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本会的宗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培育、发展上海市物业管理市场,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创新,倡导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本会法定住所地和活动地域为上海市。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会日常内务工作;

2、负责协会各类文书处理及档案、印信管理工作;

3、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完善会员单位信息资料;

4、负责协会所属各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和工作指导;

5、负责会费收缴等管理工作;

6、负责协会人事及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7、负责行业境外学习考察相关组织工作;

8、负责协会、会员单位学习考察现场交流的组织协调;

9、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检查;

10、组织协会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11、负责协会会计预算核算及年度审计工作;

12、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各机构的证照年审;

14、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会员服务部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市优项目的申报、辅导、考察、评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市优秀项目经理、服务能手的推荐评选工作;

3、协助办公室做好各工作委员会的服务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诚信承诺活动;

5、负责会员单位相关诚信档案的建设;

6、参与会员单位之间纠纷、相关投诉的协调处理;

7、负责牵头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策划、立项、制订及发布工作;

8、参与有关部门对会员单位服务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9、负责指导协调协会专家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10、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各类贯标与绩效评价、客户满意度测评活动;

11、指导会员单位参与相关品牌、名牌产品评选活动;

12、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服务部职责

1、负责策划行业协会培训纲要,制订年度行业培训计划;
2、负责组织开发各类行业培训产品;

3、组织建立各类培训师资队伍及信息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各项工作;

5、负责行业相关培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选择安排;

6、根据需要组织策划编写相关教材;

7、根据需求为会员单位提供特约培训服务;

8、组织专家、学者及业内顾问开设各项专题讲座,发布各种新技术信息;

9、研发适合本行业特性的技术工种培训;

10、负责组织行业人力资源招聘活动;

11、负责行业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咨询服务部职责

1、负责行业物业服务费价格参考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2、根据委托,承办物业管理招标代理;

3、提供物业管理投标、顾问管理等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推荐物业管理配套服务合格供应商工作;

5、负责适时组织物业服务配套产品展览会;

6、协同开展创建优秀示范项目的业务辅导;

7、负责协会各类节能减排推进工作;

8、组织协会相关经营项目的市场开发工作;

9、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信息部职责

1、负责协会对外信息宣传工作;

2、负责策划《上海物业管理》杂志的编撰、发行工作;

3、负责协会网站的开发建设,做好网站信息的汇集、编撰、导入;

4、负责协会《物协信息》简报的编撰工作;

5、负责协会会员单位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6、加强协会与社会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

7、负责协会内部信息化管理;

8、组织行业内企业报刊编辑评选和培训交流;

9、负责组织各类相关物业管理论坛、学术研讨;

10、负责行业相关课题研讨开发及编撰组织工作;

11、参与和协助企业组织相关文化企划活动;

12、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行业研究中心职责

1、围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制定年度研究、专题调查课题的立项、撰写、论证等组织实施工作;

2、 研究和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物业管理行业标准;

3、 负责行业发展报告、年度企业评价活动的指标设计、编写和发布;

4、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选聘和行业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5、  收集、整理行业相关的统计数据,建立行业数据库;

6、  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开展物业管理专项问题研究和论证;

7、  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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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地产大数据

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是河南省内从事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管理、研究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根据自愿的原则,联合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依照法律规定经河南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会现有全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市房协及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单位参加的会员单位 680余家。协会根据章程建立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编辑部、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协会的宗旨是: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创新,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水平,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协会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员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传达政府的政策意图,承担政府委托、交办的事务,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服务。   

   协会的主要业务:
   1.制订行规行约,协调本行业内部之间关系;组织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本行业之间的经济、技术、经营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开展房地产业经营管理、工程设计、技术管理、科技成果推广等咨询服务;编辑会刊、网站。
   2.根据本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会员单位培训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本行业的人员素质和科学管理、业务技术水平。
   3.研究、探讨有关房地产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本省房地产业的改革发展问题;开展对本行业的基本资料的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向政府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管理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的建议。
   4.发展与外省及国外房地产业有关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活动。
   5.组织行业评比、行业检查,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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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协大数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简称中国房协)1985年9月20日成立,是各地房地产业协会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交易、经纪中介、物业管理、装修装饰和房地产金融、法律等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由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交易、流通服务、投融资、法律咨询、修建装饰等企事业单位、地方房地产业协会及有关院校、科研、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和个人组成的全国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房协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服务,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自律,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为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服务。

中国房协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住房发展论坛,并多次组织各类经验交流和各类研讨活动,向政府提出关于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调查报告和建议,及时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经济联合和技术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中国房协广泛收集传播国内外房地产政策法规,经济技术信息。编辑出版《中国房地信息》、《中国房地产》、《城市开发》、《房地文摘》等多种报刊。与有关部门共同定期发布《中房指数》。

中国房协对地方房协进行业务指导,努力开展有关行检行评,创优评优活动,推动行业发展和企业素质的提高。

中国房协专门设有培训中心,把帮助企业培训人才,提高企业素质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每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为企业培训了大量经营管理人员。

中国房协十分重视开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社团组织和房地产企业之间友好往来,积极发展经济、技术、学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美国、韩国房协等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协会友人和企业家进行友好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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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估协大数据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简称“中估协”)成立于1994年5月,原名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14年8月更名为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Real Estate Valuers and Agents Association,缩写为CREVA。协会是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土地登记代理资格及从事土地估价、登记代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全国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宗旨是:联合全国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组织和人员,开展自律管理;制订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指引行业发展;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执业道德、执行专业守则和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规范,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专门知识及专长技能的发展和提升;保障从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发挥政府、社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专业特点、地位及利益;促进行业交流;调解执业中产生的争议;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土地方面的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业务范围有:
  (一)制定、实施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二)承担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以中介机构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的方式实行市场准入,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三)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提升行业地位,保障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依法执业的权利,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四)组织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与交流,制定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专业技术指南,为会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向社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五)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安排与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和实践考核工作;协助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
  (六)协同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对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程序对违反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协会会员进行相应处理或处罚;
  (七)受理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业务活动中发生纠纷的调解和裁定;
  (八)建立土地估价师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和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信用档案;
  (九)编辑印发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书刊、资料,开展与国内外各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
  (十)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协调相关单位会员合作开展涉及全行业的自律工作;
  (十一)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已历经四届理事会,第一届会长王先进,常务副会长马克伟,秘书长张瑜;第二届会长刘文甲,常务副会长向洪宜,秘书长秦海荣;第三届会长鹿心社,常务副会长胡存智,副会长兼秘书长杨于北;第四届第一任会长鹿心社,第二任会长胡存智,副会长廖永林,秘书长王军。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设有专门委员会和研究机构:专业规划与发展委员会、考试与教育委员会、会籍与组织委员会、技术审裁委员会、财务行政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和研究中心。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内设七个办事部门:综合部、财务部、考试部、会员服务一部、会员服务二部、技术部和信息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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