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能作用,确保机关高效运转,经中共昆明市科技局党组2019年第8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作如下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科技工作重要会议及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固定(实物)资产、安全、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管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和新闻发布,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官网的建设和维护,做好市科技局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查询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检查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牵头负责上级交办的全局性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战略规划处
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牵头提出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实施路径建议;组织开展科技情报研究与分析,负责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和昆明市科技顾问团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对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的科技创新考核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发展报告的编辑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政策法规与诚信建设监督处
拟订昆明市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科技执法督查、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并开展法律宣传;配合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做好市科技局重大决策听证组织工作;协调市科技局在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的工作。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履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明确的市科技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等。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牵头拟订科技监督、绩效评价改革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对本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进行监督,负责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资金的监督与审计;统筹协调政府审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相关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承担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整合、综合平衡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统筹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指南编制、项目受理、评估评审及项目监管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组织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关工作;牵头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高新技术处
拟订有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研究高新技术发展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关技术服务体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服务和组织推荐工作;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重点产业领域提出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等布局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联系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开发(度假)园区的科技工作;统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工业技术进步和企业创新体系建设。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处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政策及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促进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大健康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和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支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有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认定昆明市科技特派员;协调指导县(市)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科技合作处(加挂“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办公室”牌子)
拟订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牵头推进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国际国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组织市院士工作站建设;负责市院市校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承担“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秘书处日常工作及“昆明高校联盟”和“昆明科研院所联盟”日常工作;组织做好各类科技会展工作,做好“科技入滇”等区域科技合作相关工作;参与国家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负责科技外事涉及的相关工作;承担局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局科技招商引资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承办上级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出国培训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统筹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示范县),培育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的相关工作,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牵头指导和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昆明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和运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相关科技服务机构认定及管理,负责昆明市科技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和培训;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实施,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认定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昆明市科普精品基地。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处
负责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专项的选拔;负责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考核,承担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选拔培养科技创新团队;指导建立科学技术专家库;承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评审等工作;负责自然科学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等人才工作。
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引进国(境)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外国人来昆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评审“春城友谊奖”,推荐国家“外国专家友谊奖”和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人选。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贯彻中央、省、市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负责筹办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起草党建工作文件;负责机关党建文电的办理和机关党建日常事务工作;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承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综合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局系统党建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目标任务和领导批办件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执纪检查;加强对局系统风险防控的提醒检查,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验收、内审等执纪监督;牵头负责全局内部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和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监督、干部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办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做好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的改革;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