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社会化天使众创(异合)联盟旗下创业项目!
  登陆 | 注册
省自治区查找民政局

按时间点击量收藏量支持率猜你喜欢

海淀区民政局大数据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和措施,为区委社会建设宏观决策服务。

(三)统筹、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六)负责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区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街道系统非公党建工作。

(八)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本区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本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拟订本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本区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本区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提出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建议。

(十二)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南京民政局大数据

南京市民政局是市政府正局级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强化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法律规章、政策要求,制定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管理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社会救助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定民政类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四)负责基层政权建设。依据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管理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承担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负责管理婚姻登记。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婚姻事务,指导监督婚姻登记及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牵头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负责养老服务。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负责儿童福利保护。依据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慈善事业促进发展。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工作,统筹志愿服务管理。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制定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和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武汉民政局大数据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文〔2019〕49号),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指导区级和街道(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区民政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八)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殡葬单位落实相关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按规定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重庆民政局大数据

重庆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深圳民政局大数据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办发〔2019〕31号),深圳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主要职责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民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拟订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负责区、街道设立、命名、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边界争议。

(五)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开展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严格依法监管社会组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十六)与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长沙民政局大数据

长沙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编纂出版本市行政区划图。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华侨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中国公民的收养登记。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济南民政局大数据

济南市民政局贯彻党的民政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做好全市民政系统工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济南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区县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市级生活类救助物资储备工作。指导监督来济定居“三峡”工程移民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指导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民生保障、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四)管理国家和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优品推荐

达人在线

全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