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维护、完善非营利性的全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具有招标评标、网上交易、统计监督等功能);
二、承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交易工作;
四、承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医用设备(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五、负责采集、核实相关信息和材料;
六、负责建立相关数据库,并与有关政府部门对接更新;
七、负责保障投标评标、网上交易等信息安全便捷高效;
八、负责统计监督网上交易、医药配送、药款支付等情况,并定期向省管理机构报告;
九、督促购销双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履行承诺、合同;
十、做好医药集中采购的有关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药企业开展检查、调查工作;
十二、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