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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