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武,1954年11月出生,湖南临武县人,大学本科文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工作经历
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8月任湖南省建筑学校(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政工科干事;
1978年9月至1979年7月,在辽宁建工学院师资班学习;
1979年8月至1992年1月,先后任湖南省建筑学校教务科长、党委副书记、教学副校长(其中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
1992年2月至1994年8月,先后任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校长;
1994年9月至1997年10月,任湖南建工集团第六工程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公司经理;
2001年9月至2007年2月,先后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
2007年3月至 2014年12月31日,任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人物事件
2017年3月6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5月19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永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常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8年8月7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正厅级)受贿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程序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