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会长(法人代表): 姜明
专职副会长:王民 傅龙成 梁蓉 张丽君
党委副书记: 周京英
兼职副会长(排名不分先后):
王 耀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主任
于学忠 北京市商业联合会 会长
王福官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 会长
王仁泉 山东省商会 会长
代 平 四川省商业联合会 会长
秘书长:王民(兼)
副秘书长:田莉、王福清、刘勇、邓立、曹立生、沈革、沈实、马巍、李祥波、董梅、商秀丽
中国商业联合会监事会监事长、监事
监事长 周京英
副监事长 孙 莲
监事:
徐 舰 中国商报社社长
纳绍平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占云 河北省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监事会主席
张月娟 山东德百集团党委副书记
(一)办公室(人事部)
(二)党委办公室
(三)财务部(审计室)
(四)会员部
(五)国际合作部
(六)行业发展部
(七)科技质量部
(八)信息部
(九)培训部(十)会展部
(十一)项目合作部
胡 莹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助理总裁
黄秀虹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汪林朋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车建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韩玉臣 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公司 董事长
梁沛农 广西可高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周宗文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倪卫东 襄阳彩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顾来云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总裁
许少川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谷 深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总经理
王志敏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赵崔华 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 副总裁
傅跃红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谢旭辉 广州联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总裁
丁远怀 贵州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兆海 广东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兰云科 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蔡志清 广西怡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冯业跃 武汉东方会展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杨维星 山东德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董事长
魏稳虎 中国商报新闻出版总社 社长
齐 界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付小明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唐嘉年 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张国臣 东北亚现货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总裁
陈亨利 经纬集团有限公司 副主席
颜奕萍 恒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张家敏 利丰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王士岭 山东兰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付胜龙 湖南百家汇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韩 颖 北京维旺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张伟文 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长
魏少军 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骆毓龙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 主任
(一)协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制定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责任监督。推广先进技术成果,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 (四)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等,并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业规范工作。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市场统计,向企业提供市场分析、市场预测、产业政策、经营策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和科学技术导向,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 (七)帮助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主办各类展览会、博览会,协助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促进国内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现代化,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八)做好会员间、会员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为会员提供有关咨询、培训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为会员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大流通。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英文译名是CHINA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缩写CGCC。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的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国内外商界一切力量,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足商品流通,开展相关的商业经济活动,促进对外经济联系与合作。坚持商业诚实信用原则。坚持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协调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本会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中国北京市。
中国商业联合会是199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组成,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现有工作机构12个,分支机构31个,二级事业单位1个,投资公司2个,在编工作人员近百人;直接会员3400多家,间接会员8万多家;接受政府委托,管理14个企事业单位,代管39个全国性专业协会,主管31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本会分别是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国际零售协会高级管理人员论坛的成员。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国内外商界一切力量,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足商品流通,开展相关的商业经济活动,促进对外经济联系与合作;坚持商业诚实信用原则;坚持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协调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本会的办会宗旨是:服务、联合、创新、规范。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制定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责任监督。推广先进技术成果,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 (四)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等,并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业规范工作。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市场统计,向企业提供市场分析、市场预测、产业政策、经营策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和科学技术导向,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 (七)帮助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主办各类展览会、博览会,协助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促进国内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现代化,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八)做好会员间、会员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为会员提供有关咨询、培训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为会员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大流通。
本会诚心希望与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同行的朋友们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创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