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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探索建立“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精神和要求,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由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

主管部门: 民政部

电话: 010-68179330

地址: 北京市 海淀区 复兴路65号 电信实业大厦10层

领导成员

协会法定代表人: 洪 虎
代 理 会 长: 邵章鸿
副 会 长: 史绥德
王连忠
周景勤
陈政峰
秘 书 长: 邵章鸿(兼)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部)
职责范围:
负责协会运转协调、会议管理、文秘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物资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密保卫管理、环境与卫生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内部财务审计;负责协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经费支出、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协会实行办公室与财务部合署办公,财务部的编制相应并入办公室。
(二)资质认证与管理部
职责范围:
负责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工作,包括认证的分类、条件和方法研究,认证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资质证书的核发与年审,认证结果的发布与公示,认证人员的注册和后续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推进资质认证与管理试点工作。
(三)资质评价与标准部
职责范围:
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工作。拟定和宣传贯彻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标准和规范。负责研究考试、测评、调查及综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组织开发评价技术,研究职业经理人信用评价的方法与途径。联系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的合作工作。推进资质评价与标准实施的试点工作。

(四)在职教育与培训指导部
职责范围:
负责拟订和宣传职业经理人在职教育和资质评价培训的标准和规范,组织编选职业经理人在职教育和资质培训教材,联系在职教育和培训机构,协调行业社会组织开展职业知识中专业知识类培训,推进培训试点工作,规范职业经理人培训市场。负责组织非资质认证类的培训工作,开展职业经理人的在职教育工作。承担创收指标。
(五)人才交流与就业促进部
职责范围:
负责推动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人才交流与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职业经理人才市场规范发展,建立职业经理人信息服务系统,推动职业经理人求职和就业。
(六)国际合作部
职责范围:
负责协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
目前暂不设国际合作部,其相关业务并入研究与推广部。
(七)研究与推广部
职责范围:
主要负责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相关理论与政策研究,负责网络维权工作,树立协会社会形象,提升协会影响力和话语权。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和试点工作综合情况报道,组织统计相关数据与发布有关信息,组织编撰职业经理人年鉴和年度报告,负责协会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会刊的编辑与发行工作。
负责地方职协的组织建设和职能整合工作。
在国际合作部未设立前,负责协会的国际交流工作。
(八)会员与大型活动部
职责范围:
负责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会员需求,协助组织会员大会。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负责协调作为团体会员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协会专项活动,负责组织会费收缴和大型活动创收。
服务介绍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与协会业务有关的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研究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加强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资质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建立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遵照国家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考核测评、资质评价和认证工作,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承担证书的注册、发放和年检工作。
(四)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推动和指导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开展职业经理人培训活动,探索职业经理人多种培养模式。
(五)发挥社会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和推介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资源,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配置,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服务体系。
(六)开展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理论和学术研究,组织业务交流和讲座,推动完善职业经理人的相关标准,开发职业经理人评价技术。
(七)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协会和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境内外的学习考察、人才培训、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及举办专题展览等活动。
(八)加强与政府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的联系,共同开展业务活动,相互交流信息,提供相应服务。
(九)建立全国职业经理人业务信息网络,根据授权开展职业经理人相关的社会统计工作,汇集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相关数据,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年鉴、资料等出版物。
(十)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委托的其他工作。本协会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内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实施。
组织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Professional Managers,缩写为CAPM。
第二条 协会是经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承担组织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和资质认证的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是促进职业经理人素质提升和推动职业经理人才流动及就业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为中国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事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职业经理人评价体系,促进职业经理人的市场配置,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职业经理人队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为职业经理人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协会住所在北京市。
单位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探索建立“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精神和要求,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由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提出申请,邀请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等单位和中科院院士韩济生共同发起,国家民政部于2012年6月20日 批准,成立了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
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具有如下特点:
1.中职协是第一家以“职业经理人”命名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是不予批准设立新社团组织的。因此,中职协是业务范围全新的一个社团组织。
2.中职协是第一家试行无业务主管部门,由民政部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国性社团组织。符合本届国务院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社团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
3.中职协是第一家按照国家标准《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GB/T26999-2011)中“考评组织机构”——“具有考试测评资质,承担职业经理人命题考试测评、阅卷和颁发证书等工作并经批准的职业经理人国家级的行业组织”的内容要求设立的职业经理人国家级的行业组织。
4.中职协是第一家在经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的章程中明确载明“本协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承担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和资质认证职能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的协会。
5.中职协是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的任务后,第一家成立的以推动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为目标,在实施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活动中,协调企业及出资人、职业经理人与培训、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三方利益关系和规范培训、评价和认证及资质管理三个环节行为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6.中职协开展的推动建立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推进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工作,是一项执政党需要、国家需要、企业(包括出资人)需要和职业经理人需要的人才建设工程,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社会受益的公益性事业,是提供承接政府转移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7.职业经理在我国是一个新诞生的职业,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中的高端人群和企业中的领军人物,是一个新的职业阶层。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新的重点工程。
8.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是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的、引入独立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一种全新的对职业经理人职业素质水平评价的制度。建立这种评价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
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将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积极致力于为提升职业经理人素质,提高职业经理人队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的规范发展,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服务。
延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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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我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国有、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都应当属于事业单位,从目前市场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是自收自支。 此外,劳动法已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是社会事业性质的组织,无论是姓“公”,还是姓“私”,已统称为“事业组织”。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性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评价
  • 律师是一个朝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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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的律师的职业前景是很好的,首先,律师收入相对较高。以诉讼律师为例,每名律师每年大概可以承办15件案件,按目前较低的收费标准,每案收取3000元,律师一年的收入大概在5万元左右,扣除事务所的各项费用,一般情况下,一名律师一年净收入大概在3万元。如果仅从这个数字来看,律师的绝对收入并不高,但是从单位时间的工作所得来看,律师的收入就比较高了。以诉讼案件为例,律师在案件的立案、开庭总时间不超过40小时,1年15个案件的工作总时间大概在8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律师可以用4个月的工作量来保证12个月的生存。这是根据较低的收费水平计算出来的,对某些有经验的律师来说,有的案件收费要达到2万元甚至20万以上,此时的收入水平则是很可观的了。因此律师职业的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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