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 许嘉璐
秘书长:胡广华
依法组织、开展常年和专项社会募捐,接受海内外各类社会捐赠;
根据社会救助对象实际,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
支持社会救助研究和宣传,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相关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救助咨询服务;
组织表彰为社会救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对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予以管理,依法进行基金保值增值。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英文China Social Assistance Foundation,缩写CSAF。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汇集海内外爱心善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城乡特困群体,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文明。本基金会围绕宗旨开展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来源于发起人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政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北新华街45号办公楼。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2009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设立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民政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宗旨是汇集海内外华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城乡特困群体,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文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的理念为以仁爱为本,解困者之忧,尽社会之责,行天下之善。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业务范围
依法组织、开展常年和专项社会募捐,接受海内外各类社会捐赠; 根据社会救助对象实际,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 支持社会救助研究和宣传,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相关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救助咨询服务; 组织表彰为社会救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对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予以管理,依法进行基金保值增值。
2012年2月29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在中华女子学院举行。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时正新、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顺在启动仪式上分别致辞和讲话,相关单位领导和志愿者出席并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由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院长王露主持。
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与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设计所、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学院、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发展学院所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携手,致力于推动我国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救助体系的建设,将倾心救助模式的创新和救助类产品的设计与研发,从而推动我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