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实时更新。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在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查阅本《指南》的纸质文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是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fuzhou.gov.cn/zfxxgkzl/szfbmjxsqxxgk/szfbmxxgk/fzsrmzf/zfxxgkml/bm.htm)。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591-87612331 传真号码:0591-83947909
电子邮箱:fzgszwgk@163.com
通信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7号楼、8号楼8层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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