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协会成立于2004年12月10日,名誉会长为国务院原副总理曾培炎,会长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正部长级)张国宝。
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在其指导下,开展有关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与发展的服务工作。协会积极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为中国企业在境外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服务范畴
1.协会是中国政府与企业间的联络桥梁。就政府有关境外投资及经贸合作政策的制定或修改,会员可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协会出面向国家有关部委、机构反映企业心声,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和合法权益。
2.协会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有密切协作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协会可牵头组织或协助会员企业参与境外大型项目的建设与融资。
3.依靠协会与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等各派驻机构的紧密协作关系,立足于协会与国外相关部门的伙伴关系,及我中外文网站的广泛影响力,协会将不定期组织外方企业来华寻找投资合作伙伴,并与协会会员单位进行对口会谈。
4.协会定向性地搜集整理本地、本国以及国际上的相关供求、投资及各类商务信息,分国别、分行业的市场调研报告,编辑出版资料 (包括适时的电子刊物)供企业参考。
5.协会利用与国外工商会、行业协会及其它有关机构的协作关系,不定期在国内或国外组织研讨会、商务考察、展示洽谈等系列商务活动,促进会员企业不断寻求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6.利用与国内外公关、咨询、法律服务机构的良好合作模式,全方位向企业提供咨询与法律服务,包括境外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公关、纠纷后的法律咨询与诉讼、境外兼并与收购等。
7.作为会员单位间的润滑剂,协会将有效协调成员企业间的利害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避免可能出现的国内国外范围内的恶性竞争;协调会员企业间开展互利合作,实现同步发展。
8.作为企业培养专向人才的最佳选择,协会将不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培训。会员企业可优先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类专业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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