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核心优势介绍:
机构职能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机构名称: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防、调节和控制等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工作;制定各类人才政策;负责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1]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聘用)合同鉴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国(境)外人才、留学人才及智力项目引进和管理工作;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实施境外人员就业政策,归 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市机构雇请劳务人员的工作;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和派遣出国研修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1]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负责组织推行全市企业年金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拟订机关 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
机构设置
(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负责人:雷铭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化管理、安全、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上级机关及领导督查事项的督办上报工作;承办 因公出国和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协调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机 构编制、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 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的数据分析工作。[1]
(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负责人:赖世雄
负责组织编制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劳动者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管理,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 体系;负责就业、创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助经费 项目的审批与管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市机构雇请劳务人员的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的指导、协调与管理,承担市农民工 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
拟订吸引国(境)外人才智力及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办理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许可,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 的资格审核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受理、初审及年审工作;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和派遣出国研修工作; 承担市政府专家顾问聘任、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三)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
负责人:钟新松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和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工作;规范并组织劳动(聘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负责集体合同审查,劳动合同鉴证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的 管理工作;审核指定的市属和中央、省驻本地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 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福利有关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工作。[1]
(四)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刘伟华
负责全市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招录、调任和登记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考 核、职务任免和升降、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管理和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承办政府工作部门和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单位有关人员任免事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招录、聘用及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任免事宜及股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组织实施军转干部、随迁家属的安置政策、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负责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编辑
(五)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人:冯炬文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批社会力量职业培训办学;承办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事宜 并指导、评估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
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核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职业技能鉴 定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技工招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职业技能竞赛。[1]
(六)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
负责人:易哲宁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生活补贴统发以及调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退休(退职)和出国(境)定居离职手续;负责高级专家延缓退休的核准;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七)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
负责人:谭建贞
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社会保险调剂基金和就业资 (基)金;对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跟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各项津、补贴的发放;负责本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林伟忠
贯彻执行城镇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制定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 死亡的有关待遇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承担全市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和备案管理工 作;制订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1]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审定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及费用 结算办法;拟订参保人群就医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制定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及其改革方案;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全市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和待遇的支付。
(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股
拟订工伤管理的基本政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 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 工作。
(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
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监督、指导各镇(街)所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宣传国家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本局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担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以及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调解仲裁院承担的其他职责。
经典案例: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营造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丰富妇女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鹤山市人社局和社保局妇委会精心策划组织妇女职工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结合古劳水乡旅游热,在3月7日举办“古劳水乡、梁赞故居半天游”户外活动,让妇女职工们放松身心,融入自然。
成绩荣誉: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0)8933112
负 责 人:雷铭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hsrsj.gov.cn
打击害人的......
王雪臣,男,汉族,曾任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小峰,男,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系会议成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保护协调小组成员,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委员,国家减灾委员会成员,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成员,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成员,WCRP中国委员会副主席。
郑国光,男,汉族,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局长,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八届中纪委委员,中共十七大代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设在杭州市,成立于1950年,原在民生路办公,后移至圣塘路,1991年搬入省府路1号,2001年迁至马塍路5号。现办公审判大楼占地约24亩,由主楼、南楼、法官培训中心三部分建筑构成,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9个。
高院机关干警483人,内设监察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处、新闻宣传处、基层工作处、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老干部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政府采购政策、规章;统一组织实施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