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继鼎主持全面工作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张凤有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延庆分管规划发展处、黄河小浪底旅游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旅游协会,负责省旅游服务中心运营,履行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建伟分管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信息中心,履行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耀霞分管对外旅游合作处、旅游促进处、嵩山少林寺武术馆,负责旅游援疆、豫京及豫沪等合作交流工作,履行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副巡视员:张建州分管综合协调处,履行分管处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省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
河南省旅游局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承担全省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省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二)人事处(机关党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全省旅游就业;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三)政策法规处。研究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省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省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四)旅游促进处。拟订全省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五)对外旅游合作处(港澳台旅游事务处)。负责国际区域旅游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省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六)规划发展处。拟订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七)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