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社会化天使众创(异合)联盟旗下创业项目!
  登陆 | 注册
省自治区查找科技局

按时间点击量收藏量支持率猜你喜欢

成都科技局大数据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建设国家重要的科技中心、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新技术产业、都市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推进全市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研报告制度;拟订全市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平台等建设,推动产业功能区及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建设。

(四)负责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金融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五)负责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六)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

(七)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究提出促进政产学研用协调、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建议,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建设,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拟定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国外专家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高端外国人才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出国人员培训工作。

(九)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建议,拟订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区域合作和校院地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港澳台地区和市域外的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区(市)县、市级部门的科技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统筹推进科技招商工作,促进科技资源在蓉聚集。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建设国家重要的科技中心,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促进解决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的“碎片化”问题。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长沙科技局大数据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设立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布局和优先领域规划;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工作。负责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和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管理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负责组织科技统计工作。

 (三)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工业领域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程;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工程项目,组织重大高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四)牵头组织全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业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  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科技进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工作;牵头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 

(五)牵头组织协调长沙市区域产学研结合工作。牵头拟订长沙市区域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等工作。

(六)牵头组织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和科技智力引进的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七)牵头组织全市科技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负责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科技平台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市属科研机构建设和市科技信息网建设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级科技经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组织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检查,负责全社会科技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分析。

(九)负责境外高端人才在长科技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境外高端人才在长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及创办科技型企业等科技创业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区、县(市)、园区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的科技工作;组织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市级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科普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投融资机构成果转化工作。

(十三)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科技与文化融合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苏州市科技局大数据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 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三) 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负责科技研发经费、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评估。

(五) 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六) 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七) 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九)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

(十) 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十一) 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金融计划。

(十二) 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与管理。

(十四)指导所辖市、区科技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兰州科技局大数据

兰州市科技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兰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平台。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城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在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指导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组织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

(八)协调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十)负责全市国际、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会展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定全市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管理来兰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计划。

(十三)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推动实施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贵阳科技局大数据

贵阳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依法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负责全市科学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
  (六)编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依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科技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牵头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依法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聚集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依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四)承担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南京科技局大数据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综合改革,推动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推进校地融合发展。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联系驻南京的中央部属和省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承担科技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十)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统筹协调,推动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和计划。推动相关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相关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国人才、人员工作许可等管理服务事项。

(十四)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负责科技领域投资促进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青岛市科技局大数据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决策议事协调和咨询制度建设。 (三)负责拟订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统筹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解决科技资源配置行政化问题,完善技术创新链条,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管理监督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七)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科技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九)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推动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特派员制度等,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等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科技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建设。 (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负责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海外高端智力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建设和管理海外引智工作站。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科技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四)负责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七)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拟订权限内外国人来青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拟订。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按照省规定办理。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全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